2014年9月7日下午我在虬江路电子市场,买了一台富仕电19寸液晶显示器。开机后感觉到比较热,显示屏幕上面有几处小的亮点。我去和她说回答不要紧我保修一年你用了再说。
9月10日下午我去交涉要求退货不肯她打电话联系,结果给我换了LED190W牌子的液晶显示器我说这台肯定比那台价钱低,她说二选一,我没有办法叫她改收据单上的名称也不肯改。市场管理人员劝我说你回去用了再讲。
你们给我回复:2014-09-12 不接受,原因:请确认收据是否盖过公章,如无公章请补盖或要求商家开具正规发票,持有效消费凭证再投诉。请问虬江路市场管理处他们不知道吗?他们会不懂吗?他们是在帮助商家“偷税漏税”。你们说:如无公章请补盖或要求商家开具正规发票,持有效消费凭证再投诉。商家会这么乖乖的开发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