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启东办事处了解到,8月,该办事处检出多批不合格进口机电设备,货值十余万美元。这些设备主要是来自韩国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进口设备无任何安全警示标志。
据悉,该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些设备的电源控制箱上均无显著的安全警示标志,极易导致触电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对于在我国销售使用的设备必须提供配置准确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对上述设备现场检验中,南通局启东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及时将上述隐患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不合格情况告知了设备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代表,要求其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整改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南通局发现问题,及时作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又加固了一道防线。 (赵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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