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侵权责任法》将正式实施。
从医疗损害到交通事故,从高空坠物到宠物伤人、网络诽谤……面对五花八门的侵权行为,新的法律为百姓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之道。
过度医疗检查算不算侵权
周女士前不久出现了感冒的症状,为慎重起见,她决定去医院作个诊断。没想到,给她检查的医生在询问病情后,表情严肃地为周女士开出了一系列检查单:先要做个脑CT,然后要做核磁共振,接下来还得进行X光、化验、彩超等检查。
折腾了一个上午,周女士好不容易做完了全部检查。结果,医生最后拿着几张检查单斩钉截铁地告诉周女士:“你没有其他问题,只是有点感冒”。
生活中,这种十分明显的过度医疗检查行为不在少数。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常常引起患者及其亲属对医院的不满。
说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否则由此造成患者权益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须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医疗损害患者如何举证
医生戴钢盔上班、患者携摄像机看病……近年来,原本在同一战壕与疾病斗争的医患双方走向对立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目前全国法院一年审理的医疗事故案件达1万余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达4万余件。枯燥的统计数字,真实地反映出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
由于现行的《民法通则》并没有具体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条款,全国各级法院一直都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审理医疗纠纷案。因此,以往医患纠纷起诉到法院,法官首先要作为患方的原告拿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这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说法:下月起,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原告可以不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只要拿出医院有过错的证据就行。根据新法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只需要认定医疗过错和患者所受损害两个基本因素。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一些很明显的医疗事故,比如手术刀留在身体里、切错器官等情况,患者直接就可以上法院,只要举证证明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就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不必再多走鉴定的前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