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上午,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接群众投诉,反映椒江三甲菜场一摊贩销售的某品牌的“无盐味精”口感特别咸。检查人员迅速出击,发现该“无盐味精”包装袋上标有“无盐味精 谷氨酸钠>99% 上海XX调味品有限公司”。但是通过肉眼发现里面有长形物质和方块形的物质掺杂在一起,当事人当场无法出示有效的进货凭证。执法人员遂对当事人剩下“无盐味精”进行抽样并送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通过检测,发现该批味精中谷氨酸钠含量仅为29%,盐含量却高达39%。根据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标准,无盐味精中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少于99%,盐类不得高于0.1%。根据以上标准,受检的味精氨酸钠含量不足国家标准的三分之一,而盐含量却超过国家标准的390倍,该批味精显然为不合格品。现当事人剩下的24包“无盐味精”全部被工商部门暂扣,并立案调查。
台州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正确选购味精:
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味精产品。这些经销企业对经销的产品一般都有进货把关,经销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证。
2、看包装。正规厂家生产的味精,包装袋上的字体是清晰的,有生产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假如字体模糊不清,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不全,则此味精极有可能是地下作坊生产的,请不要购买。
3,味精的识别。 具体做法是:取少许味精放在舌头上,如果是合格味精,舌头会感到冰凉,且味道鲜美,并带有鱼腥味;若感到苦咸味,则是掺了食盐;若是掺了木薯或石膏,不仅难于溶化,且有冷滑、黏糊之感。
4 ,选购时可从产品名称、配料表和谷氨酸钠含量来判定。(1)产品名称叫无盐味精的,其谷氨酸钠含量标明为99%,这类味精无需标注配料表。用肉眼看成份,里面的物质应是长形的晶体,较匀。假如方块状物质较多,可能就掺有食盐。(2)含盐味精谷氨酸钠含量应大于80%小于99%,且在配料表中标有谷氨酸钠和食盐含量。(3)特鲜(强力)味精则在配料表中标有谷氨酸钠、食盐以及核苷酸钠的含量。 假如包装物上标明是含盐味精或是特鲜(强力)味精,而没标出谷氨酸钠和食盐含量的,这类味精就请慎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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