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经过近半个月的调解协商,的哥张先生终于拿到了因机油烧坏发动机而获得的2000元赔偿。
10月2日,的哥张先生在丰州路一家汽修店购买了1桶天津生产的4升红色塑料桶装壳牌喜力汽车机油。用该机油后的第4天,张先生的汽车出现严重烧机油现象,并致使发动机损坏。
张先生找到商家,要求商家赔偿修理发动机的费用及耽误运营造成的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10月8日,张先生向赛罕区工商分局丰州路工商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丰州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和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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