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琦 通讯员梅树云)近日,应县工商局接到厂家举报,查处了一起仿冒天津卡尔斯阀门案件。被举报方——太原百纳德科贸有限公司退还应县第二供热公司货款21万多元,并受到了行政处罚。
9月份,应县工商局市场股接到厂家举报,反映应县第二供热公司订购了一批假冒“卡尔斯”阀门。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此案依法展开调查。经取证查明,应县供热公司在购买阀门前,太原百纳德科贸有限公司、天津卡尔斯阀门太原办事处两家经销商均提前来供热公司推销“卡尔斯”阀门,供热公司采取以低价中标方式来购货。由于太原百纳德科贸有限公司价格低于天津卡尔斯阀门太原办事处价格,供热公司选定了太原百纳德科贸有限公司产品。双方在8月16日签订了合同,由卖方负责送货,货到付款,“卡尔斯”阀门金额21.7万元。
其实,这样低的价格是难以买到正品卡尔斯阀门的,于是,为了牟利,太原百纳德科贸有限公司便委托浙江永一阀门集团公司生产出规格型号相符阀门产品,之后再在其产品上贴上“卡尔斯”商标以冒充正品。
鉴于当事人主动接受并配合调查,并及时退还供热公司全部货款,并出具了浙江永一阀门集团公司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书和该公司的证明材料。应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拆除并销毁阀门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并处罚款3万元。
|